股权结构设计与应用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石。对法律人而言,如何从《公司法》出发,将繁冗零散的法条落到实处,帮助投资人切实解决股权出资、公司治理、股东权利等问题,是当下需要重点攻克的难题。
为帮助学员游刃有余地处理股权业务难题,为客户创造价值,智拾网诚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贾锐博士,免费连开2日专场直播,就《公司法》条文里总结出的36条股权高级应用重点进行讲解,从而实现“让条文变现”的目的。
直播首先将以同股不同权案例为切入点,讲解股权出资与股东表决权、分红权之间的不同排列组合,并阐述出资认缴与实缴的策略以及逾期出资责任的内容。
之后讲解“三会一总”的议事管理规则,重点阐述董监高人员的委任资格审查。深入讲解如何限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扩大范围,以及相应高管扩容的范围程度,帮助学员进一步明晰 公司治理架构的搭建方法。
关于股东股权变动的设计与考量,贾锐博士将主要从股权转让、股权回购和股权清算三个维度展开,帮助学员理清强制转股、异议回购、委托持股、一股二卖等业务重难点。
股权36计内容来源于《公司法》及其司法解释条文简明实用串讲系列课。这是一套由贾锐博士精心打造的、可以直接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股权业务实操入门课程,内容深入浅出,零基础和进阶学习者都可各取所需。本课程不但好懂,而且有趣,通过逐条讲解《公司法》及其司法解释条文,确保学员能够轻松揭下《公司法》神秘面纱,把握住股权业务的新风口。
课程大纲
第1计:有限责任盔甲化
有限责任防火墙的运用如何形成一条股权投资原则?
第2计:“法人”选择须谨慎
法定代表人怎么选?怎样跟董事长、总经理职位相匹配?
第3计:GP可由公司担
以公司担任有限合伙GP有何好处?
第4计:投资担保争否决
小股东为何应争取对公司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的一票否决权?
第5计:认缴虚高要劝阻
如何遏制投资人认缴注册资本虚高的冲动?
第6计:财产出资货币换
非货币财产出资将来可能因为价值虚高被质疑,如何换种方式达到同样的效果?
第7计:逾期出资明责任
逾期出资的责任追究机制为何重要?
第8计:财产出资防队友
如果其他股东用非货币财产出资,为何创始股东应严防死守确保足值?
第9计:出资证明股东名
大多数公司都没有依法为股东签发出资证明,也没有依法设置股东名册,可指导公司在这两个问题上合规
第10计:出资分红可脱钩
如何通过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的脱钩配置促成合资项目?
第11计:认缴实缴挖坑计
约定按认缴比例表决且分红为何是一个坑?如何避免入坑?
第12计:“股董”两会增职权
如想扩大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,哪些能扩哪些不能扩?
第13计:“不能履职”须约定
召集主持股东会、董事会,董事长、副董事长“不能履职”如何确定?
第14计:出资表决可脱钩
如何通过出资比例与表决权比例的脱钩配置/分层表决权机制/一票否决权机制促成合资项目,帮助小股东增加话语权?
第15计:三分之二可加码
法定重大事项三分之二同意的比例为何能加不能减?
第16计:董事“二长”来路明
董事长、副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还是股东委派产生?
第17计:可增可减经理权
如何通过对经理权限的扩大和缩小增强股东的话语权?
第18计:执董经理不宜兼
在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情况下,执行董事为何不宜兼任经理?
第19计:一人公司双全法
一人公司风险大,但又不想跟别人合资,怎么办?
第20计:优先购买约定弃
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容易引起争议,可否提前约定得更明确?
第21计:强制转股可约定
强制某些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必须转让股权或不得转让股权是否可行?有何限制?
第22计:异议回购价格明
如何避免因股权无法定价而实际无法行使法定的异议回购权?
第23计:章程排除继承权
如何防止因继承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稳定?
第24计:上岗体检董监高
对拟聘董监高人员提前进行资格审查为何重要?
第25计:外聘会(KUAI)所必争地
小股东和“场外股东”为何不能忽视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言权?
第26计:解散事由勤约定
为什么有必要在法定解散事由之外另行约定解散事由?
第27计:营业期限莫乱约
如何精心设计营业期限保证股东的“终极退出权”?
第28计:解散之剑城下盟
小股东如何通过解散之诉向大股东争取应有权利和尊重?
第29计:高管扩容多高官
在章程中扩大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有什么作用?
第30计:财务哨兵必须设
小股东如何在财务部门安插“哨兵”?财务总监、财务经理、会计、出纳四个固有岗位安插不了如何变通?
第31计:股权空转约定明
“空转”股权时,转让双方对后续出资义务如何约定?
第32计:委托持股防风险
提示实际出资人可能被名义股东损害的五种风险,提水受托持股的名义股东为何原则上不应接受认缴安排?
第33计:一股二卖巧提防
购买股权时如何防止转让方将股权一股二卖?
第34计:决议撤销莫迟疑
如不服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,为何尽量不要拖延到60天异议起诉期满再起诉?
第35计:擦边强扩查账权
为什么小股东和“场外股东”应尽可能强化约定更广泛细致的查账权,乃至对子公司的查账权?
第36计:抑制关联莫甩手
法律对关联交易有严格限制,为何仍然不能当甩手掌柜?
嘉宾介绍
贾锐 博士
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贾锐,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。贾锐于1997年在湖南省长沙市开始从事法律工作,2002年至2004年在上海执业,2005年投身西部大开发到重庆执业,2010年以来主要业务为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股权相关服务。现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