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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结束 热度:15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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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结构设计与应用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石。对法律人而言,如何从《公司法》出发,将繁冗零散的法条落到实处,帮助投资人切实解决股权出资、公司治理、股东权利等问题,是当下需要重点攻克的难题。

 

为帮助学员游刃有余地处理股权业务难题,为客户创造价值,智拾网诚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贾锐博士,免费连开2日专场直播,就《公司法》条文里总结出的36条股权高级应用重点进行讲解,从而实现“让条文变现”的目的。

 

直播首先将以同股不同权案例为切入点,讲解股权出资与股东表决权、分红权之间的不同排列组合,并阐述出资认缴与实缴的策略以及逾期出资责任的内容。

 

之后讲解“三会一总”的议事管理规则,重点阐述董监高人员的委任资格审查。深入讲解如何限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扩大范围,以及相应高管扩容的范围程度,帮助学员进一步明晰 公司治理架构的搭建方法。

 

关于股东股权变动的设计与考量,贾锐博士将主要从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清算三个维度展开,帮助学员理清强制转股、异议回购、委托持股、一股二卖等业务重难点。

 

股权36计内容来源于《公司法》及其司法解释条文简明实用串讲系列课。这是一套由贾锐博士精心打造的、可以直接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股权业务实操入门课程,内容深入浅出,零基础和进阶学习者都可各取所需。本课程不但好懂,而且有趣,通过逐条讲解《公司法》及其司法解释条文,确保学员能够轻松揭下《公司法》神秘面纱,把握住股权业务的新风口

课程大纲

 

第1计:有限责任盔甲化

有限责任防火墙的运用如何形成一条股权投资原则?

 

第2计:“法人”选择须谨慎

法定代表人怎么选?怎样跟董事长、总经理职位相匹配?

 

第3计:GP可由公司担

以公司担任有限合伙GP有何好处?

 

第4计:投资担保争否决

小股东为何应争取对公司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的一票否决权?

 

第5计:认缴虚高要劝阻

如何遏制投资人认缴注册资本虚高的冲动?

 

第6计:财产出资货币换

非货币财产出资将来可能因为价值虚高被质疑,如何换种方式达到同样的效果?

 

第7计:逾期出资明责任

逾期出资的责任追究机制为何重要?

 

第8计:财产出资防队友

如果其他股东用非货币财产出资,为何创始股东应严防死守确保足值?

 

第9计:出资证明股东名

大多数公司都没有依法为股东签发出资证明,也没有依法设置股东名册,可指导公司在这两个问题上合规

 

第10计:出资分红可脱钩

如何通过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的脱钩配置促成合资项目?

 

第11计:认缴实缴挖坑计

约定按认缴比例表决且分红为何是一个坑?如何避免入坑?

 

第12计:“股董”两会增职权

如想扩大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,哪些能扩哪些不能扩?

 

第13计:“不能履职”须约定

召集主持股东会、董事会,董事长、副董事长“不能履职”如何确定?

 

第14计:出资表决可脱钩

如何通过出资比例与表决权比例的脱钩配置/分层表决权机制/一票否决权机制促成合资项目,帮助小股东增加话语权?

 

第15计:三分之二可加码

法定重大事项三分之二同意的比例为何能加不能减?

 

第16计:董事“二长”来路明

董事长、副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还是股东委派产生?

 

第17计:可增可减经理权

如何通过对经理权限的扩大和缩小增强股东的话语权?

 

第18计:执董经理不宜兼

在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情况下,执行董事为何不宜兼任经理?

 

第19计:一人公司双全法

一人公司风险大,但又不想跟别人合资,怎么办?

 

第20计:优先购买约定弃

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容易引起争议,可否提前约定得更明确?

 

第21计:强制转股可约定

强制某些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必须转让股权或不得转让股权是否可行?有何限制?

 

第22计:异议回购价格明

如何避免因股权无法定价而实际无法行使法定的异议回购权?

 

第23计:章程排除继承权

如何防止因继承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稳定?

 

第24计:上岗体检董监高

对拟聘董监高人员提前进行资格审查为何重要?

 

第25计:外聘会(KUAI)所必争地

小股东和“场外股东”为何不能忽视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言权?

 

第26计:解散事由勤约定

为什么有必要在法定解散事由之外另行约定解散事由?

 

第27计:营业期限莫乱约

如何精心设计营业期限保证股东的“终极退出权”?

 

第28计:解散之剑城下盟

小股东如何通过解散之诉向大股东争取应有权利和尊重?

 

第29计:高管扩容多高官

在章程中扩大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有什么作用?

 

第30计:财务哨兵必须设

小股东如何在财务部门安插“哨兵”?财务总监、财务经理、会计、出纳四个固有岗位安插不了如何变通?

 

第31计:股权空转约定明

“空转”股权时,转让双方对后续出资义务如何约定?

 

第32计:委托持股防风险

提示实际出资人可能被名义股东损害的五种风险,提水受托持股的名义股东为何原则上不应接受认缴安排?

 

第33计:一股二卖巧提防

购买股权时如何防止转让方将股权一股二卖?

 

第34计:决议撤销莫迟疑

如不服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,为何尽量不要拖延到60天异议起诉期满再起诉?

 

第35计:擦边强扩查账权

为什么小股东和“场外股东”应尽可能强化约定更广泛细致的查账权,乃至对子公司的查账权?

 

第36计:抑制关联莫甩手

法律对关联交易有严格限制,为何仍然不能当甩手掌柜?

 

嘉宾介绍

 

贾锐 博士

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
 

贾锐,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。贾锐于1997年在湖南省长沙市开始从事法律工作,2002年至2004年在上海执业,2005年投身西部大开发到重庆执业,2010年以来主要业务为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股权相关服务。现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