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/续费SVIP
全年无限次用
体验版
团购咨询
个人中心
退出登录

6、非法集资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,且能及时清退、情节显著轻微

7、案情事实未查清,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

二、轻罪辩护

虚假宣传VS虚构事实,自融VS非法占有

集资诈骗的四个理由:

1、设立P2P前个人是负债的,设立平台为了还债

2、P2P虚假标的虚假宣传

3、非法集资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挥霍

4、资金断裂后跑路或者毁灭证据

东方创投案,用于购买房产,最终认定非吸,被判缓刑。

三、罪轻辩护(从轻减轻情节)

1、单位犯罪而非个人犯罪(便于追赃)

2、共同犯罪中的从犯(次要辅助作用,如职位,收入,是否知情,获得好处返点)

3、立功行为

4、数额计算问题

非吸按照行为人所吸收资金,包含返还的

集资诈骗按照实际骗取金额,返还的要剔除

亲属投资剔除,同事挂靠剔除

[展开全文]
 
谢向英:从P2P网贷判例,学习专业刑事律师的辩护策略
¥29.00
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
购买/续费SVIP
全年无限次用
体验版
团购咨询
个人中心
退出登录